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,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,根据《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》,学院现开展“湖北大学十年树人计划”人选遴选工作,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。
一、培养模式
1、“3+2+4”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,入选十年树人计划的学生按照本科三年、硕士研究生两年(本科四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衔接、合并培养)、博士研究生四年的连读计划攻读博士学位,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。
2、学校将逐步建立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逐级选拔、优中选优、动态遴选及管理的培养机制,把“3+2+4”本硕博贯通培养及“1+4”、“2+3”硕博连读培养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、培养的主要学制,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先满足“十年树人计划”(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%)。
二、培养措施
(一)、“十年树人计划” 一经录取的同学,将按下述方法发放奖助学金及进行科研、学术活动资助
1. 本科四年级:一次性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3000元,可优先选择导师,可提前参与导师课题研究,由导师根据学生实际业绩发放补助津贴。可优先获得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经费资助。
2. 研究生阶段
硕士阶段(1年):硕士入学时学校一次性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8000元(如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则15000元)、每年发放学业奖学金12000元。国家助学金6000元(10个月,600元/月)。导师提供不低于10000元生活补助(10个月,1000元/月)。
博士阶段(4年):每年学校发放学业奖学金10000元、国家助学金13000元(10个月,1300元/月)。导师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0元生活补助(10个月,2000元/月)。另外,学校将根据导师补助金到位情况再补助10000元(10个月,1000元/月)。
硕士生通过年度考核后再一次性发放企业奖学金2000元;博士生通过年度考核后再一次性发放企业奖学金3000元。
成绩优秀、科研业绩突出、综合表现良好的研究生,硕士阶段年奖助学金及津补贴最高可达58000元/年,博士阶段年奖助学金及津补贴最高可达80000元/年。
(二)、建立导师组(项目组)培养机制,实施个性化培养
根据学院“十年树人计划”的整体设计和培养要求,在不同的培养阶段,按照对应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,不断优化和融合专业课程设置。成立导师指导小组,依托科研项目,全方位、全过程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,及时跟进、研讨学科前沿问题,着力提高入选“十年树人计划”研究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。
(三)、加强联合培养与学术交流
1. 学院优先资助入选者在任何学业阶段(大四、硕士、博士研究生)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、进行联合培养。此外,研究生院资助学生在读期间一次国际会议差旅费用,最高20000元。
2. 鼓励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项目,一旦获批将在联合培养期间享受国家奖学金14.4万元人民币/年的资助,满足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同时获得国外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。
3. 学院优先资助入选者在任何学业阶段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出国、出境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。
(四)、加大扶持力度
对入选“十年树人计划”的学生参加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、申请研究生“三助”岗位、参加实习实践项目、参加我校教师招考选聘等方面,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指标分配、专项经费等特别优先支持。对取得各类成果(高水平学术论文、专利等)的入选者,导师将根据研究生院的政策,匹配同等额度的奖励。
(五)、招收十年树人计划学生的导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符合《湖北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》规定的学术条件,年龄不超过59周岁。
2.有在研项目及充足的科研经费(用于培养研究生经费的余额至少20万元以上),为学生提供“三助”津贴(硕士阶段不少于1000元/月、博士阶段不少于2000元/月,每年按10个月支付)。
三、遴选标准
1.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排名前40%者;
2. 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或四级成绩达490分者;
3. 必修课程和专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者。
四、遴选时间
1. 报名起止时间: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9日下午3点。
2. 报名者需提交申请表、承诺书、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。若有成果为多人共享,需提供书面的学生排序情况,附上导师及所有成员的签名。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。报名材料请递交到学院一楼教学办公室(A104)。
3. 原则上不受理楚才学院学生的报名。
4. 报名者请在2018年7月10日上午8点半到生科院二楼中型会议室进行面试,确定十年树人学生名单,公示时间:2018年7月10日下午5点至2018年7月12日下午5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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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2日